淘宝买家周某是一位不到20岁的湖南妹子。
去年,周某用自己的身份信息注册了淘宝账号后开始疯狂下单,一个月时间疯狂下了633笔订单。
和大多数网购用户不同,她收货后,不是急着拍买家秀和评价,而是申请退款,而且光退款不退货…
近日,浙江杭州互联网法院作出判决,认定周某的恶意退款行为明显不符合常人的购物习惯,损害了平台正常运营秩序,判决周某赔偿淘宝网经济损失1元及合理支出(律师费)1万元。
该案被称为淘宝起诉“职业吃货”第一案。
案件详情:
去年6月7日至16日,周某在淘宝下了289笔订单,当月申请退款281笔,其中退款成功277笔。尝到甜头之后,周某又如法炮制。去年7月1日至5日5天时间里,又疯狂下单了344笔,然后陆续申请退款343笔,其中退款成功335笔,实际退款金额18842.53元。这样下来,相当于一个多月时间,周某总计下单633笔,申请“仅退款”624笔,退款成功612单。
淘宝平台很快发现了异常,比如6月12日下的订单里,大多是灯具和礼物订单,7月1日是大量童鞋订单,而7月4日变成了墨镜和雨伞,这并不是一个正常买家的行为。去年12月,淘宝网将周某起诉至杭州互联网法院,诉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淘宝网经济损失1元、合理支出(律师费)1万元。
据判决书显示,随机抽取的5笔订单中,周某的退款理由一模一样,连错别字也一样。退货理由内容为:“商家实际出售的品牌,并不是描述参数中填写的品牌,此行为符合淘宝规则假冒品牌标准,也属于品牌描述严重不符,我会给予投诉淘宝小二,要求按照淘宝扣分下架商品!”根据数据分析,淘宝网方面认为,周某在下单时明显是通过输入某一类型商品,然后根据搜索结果在同一时间大批量快速下单购买。
淘宝网方面认为,平台每天会发生大量的交易纠纷,这些纠纷能够得到普遍解决而没有上升到诉讼案件的原因,很多是基于卖家在一些事实不清的情况下愿意担责,被告正是利用了卖家这种肯于担责的心理。除了虚假退货,周某还通过加微信或者电话等方式,要求卖家支付五六百元不等的赔偿金,存在恶意退款并涉嫌敲诈卖家以谋取非法利益的目的。
新规关闭“职业索赔”投诉之门
今后,“职业索赔人”通过恶意投诉而牟利的大门将被关闭。
2019年互联网法律大会发布的《恶意索赔行业观察报告》指出,“职业索赔”影响到商家、平台、监管部门、司法部门等多方,破坏了市场营商环境,侵占了消费者正当维权的司法执法资源。
近日,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《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》(下称《办法》)明确规定,“不是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、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,或者不能证明与被投诉人之间存在消费者权益争议的”而发起的投诉,市场监管部门不予受理。
这意味着,以“打假”等名义实施恶意投诉的“职业索赔”行为将受到规制。《办法》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。
--来源:中国质量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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